为进一步规范会计工作流程,筑牢财务风险防控底线,推动财务工作高质量发展,11月13日下午,财务处组织全体人员开展《关于进一步压实会计工作责任 加强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财会〔2025〕25 号)专题学习培训会。专题学习由财务处副处长代辉主持。

会上,财务处副处长郑梓岑从《意见》制定的背景入手,对《意见》的内容从总体要求—明确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单位会计主体责任—明确单位作为会计主体,在办理会计事务、加强会计工作组织和人员配备、开展内部监督和配合外部监督等方面的会计工作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工作责任—明确单位负责人、单位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单位会计人员、单位其他人员的会计工作责任;会计服务机构工作责任;政府部门监管责任;行业协会自律监督责任;组织领导等七个方面进行了领学,强调了《意见》在适应经济新常态、加强财务监管、防范财务风险等方面的重要意义及财务人员面临的新形势。
财务处处长索俊颖以“压实责任、强化执行”为核心,对《意见》进行了深入地解读。一是责任与权利共生:不是“二选一”,而是“双升级”。从责任维度看,文件构建了“全链条责任体系”,让会计工作的责任边界首次如此清晰。从权利维度看,文件为会计依法履职筑起了“防火墙”。二是会计工作“难”与“易”:是门槛提升,而非单纯变难。从短期看,《意见》对会计工作的规范性要求提高了;从长远看,《意见》正在让会计工作“变简单”,它解决了过去最困扰会计的“责任模糊”“权责不对等”问题。同时,《意见》推动的数字化转型也在为会计“减负”。三是合规时代,正在重构会计的核心竞争力。对会计工作者而言,不变的是会计“客观核算、审慎监督”的核心职责,变化的是职业能力的要求,要顺应财务智能化转型,提升综合业务能力。
财务处副处长代辉强调,《意见》不是给会计行业“设限”,而是为真正有专业能力、有职业操守的从业者“铺路”。说到底,合规是底线,专业是底气。《意见》带来的既是对行业的规范,更是对会计职业价值的重塑。代处长从《意见》对财务人员的新挑战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要认真学习,树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切实将新规定、新要求落实到工作中去;二是要加大审核、监督力度,筑牢坚实防线,有效防范财务风险;三是要齐心协力做好财务工作,确保预算、核算、决算、收费、绩效评价、财会监督等重点工作顺利完成。
通过此次学习,进一步提升了部门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法治意识、规则意识和责任意识,为今后在工作中规范财务行为、防范财务风险及提升财会监督效能奠定了坚实基础。下一步,财务处将持续推进《意见》精神落实落地,为学校高质量发展筑牢财务保障。
【一审:索俊颖 二审:罗优优 三审:梁仕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