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

关于召开汉江师范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通知

作者: 时间:2020-11-19 点击数:

各分团委、学生分会: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高校学生代表大会工作规则》、《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会)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经研究并报请校党委、十堰市学联批准同意,决定召开汉江师范学院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的召开时间

本次会议拟定在2020125日(暂定)在南风剧场召开,会期一天。

二、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总结汉江师范学院升本以来学生会的工作,动员号召广大学生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团的十八大和全国学联第二十七次代表大会精神,进一步明确我校学生会组织今后一年的工作任务,努力学习,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团结带领广大学生为为学校内涵建设和高质量发展贡献青春力量,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三、大会的主要议程

(一)校党委和团市委、市学联领导讲话;

(二)学习全国青联十三届全委会、全国学联二十七大会议精神

(三)讨论和审查《汉江师范学院学生会章程》;

(四)听取和审议2019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五)研究、部署2020届学生会工作;

(六)选举产生汉江师范学院第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七)选举产生汉江师范学院第一届学生代表大会常任代表。

四、大会的代表规模及构成

本次大会学生代表157人,其中本科生代表81人,比51.59%;专科生代表76人,占比48.41%;总代表人数超过全校学生人数(14202人)的1%。其中非校、 院级学生会组织骨干的学生代表95人,高于总代表人数的60%。代表的选举工作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的工作方法,由各班级团支部推荐、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选举,并报同级党委(党总支)和学代会代表资格审查小组审定后获得正式代表资格。

五、工作要求

学生代表大会是我校学生会组织建设的重要工作,也是广大学生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二级学院学生会组织要在各二级党委(党总支)的领导和各二级学院团委的指导下,认真做好大会的组织和宣传工作。全校广大学生要积极行动起来,团结奋进,努力学习,扎实工作,以饱满的热情、严实的作风和优异的成绩迎接我校第一次学生代表大会的召开。


                         共青团汉江师范学院委员会

                         2020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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