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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章程》正式发布施行

来源:发展规划处 作者:李晶晶 发布时间:2022-01-20

日前,湖北省教育厅发布《湖北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第71号)》,对《汉江师范学院章程》予以核准公布。核准书要求,学校应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内部管理体制,依法治校、科学发展。

学校党委高度重视章程制定工作。学校发展规划处全面主持和推进章程制定工作。章程在论证修改过程中,注重民主参与层次及渠道,召开了不同层面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征集采纳合理化意见、建议。章程先后经学校第一届教代会第一次会议讨论、校长办公会审议、党委常委会审定,于5月初报省教育厅申请核准。

《汉江师范学院章程》包括序言和正文两大部分。正文部分包括总则,学生,教职工,管理体制与组织机构,教学科研机构,财务、资产和后勤,学校与社会,学校标识,附则等九章,共计73条。

《汉江师范学院章程》的核准发布标志着学校现代大学制度建设取得了重要阶段性成果,是学校发展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学校将认真抓好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加快建设教师教育特色鲜明的地方性应用型本科院校。

【编辑:罗优优  责编:饶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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