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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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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各岗位考核公告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3-03-24

各位考生:

按照《汉江师范学院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实施办法(试)》和《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精神,现将汉江师范学院2023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硕士岗位)考核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核安排

详见《各岗位考核安排表》(附件1)

二、准考证打印

1.打印时间:3月27日9:00—3月30日11:00。

2.打印网址:http://zpxt.hjnu.edu.cn

3.准考证考试后续环节仍需使用,请注意留存电子版或打印多份备用,并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生须知。

4.考生如有因报名时误填个人信息导致笔试准考证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错误的,或笔试准考证照片显示不全等情况的,请及时与二级学院联系。

三、资格复审

请考生务必按照《各岗位考核安排表》(附件1),在规定时间之前到达资格复审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放弃资格。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旦查实应聘人员资格不符,取消应聘或招录资格。复审时提供以下材料:

1.各个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原件,海(境)外毕业生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认证报告(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供学生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原件。

2.应聘辅导员岗位的还须提供所党组织关系所在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身份证明原件,加盖公章。

3.若有工作单位的,需提供现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

资格审核通过考生名单,详见附件2,若对资格审查结果有异议,请按照公告的联系方式与我们联系。

四、取消2个岗位

因招聘计划与报名资格审查合格报考人数不足1:3,经学校研究确定,以下2个岗位计划取消:

1.软件工程专任教师(岗位编号:42000111300023018);

2.网络工程专任教师(岗位编号:42000111300023020)。

五、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

1.实验教师、辅导员及会计岗位先笔试,按1:3进入面试。

2.部分专任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复审合格人数20人,增加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环节,若资格复审当天现场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少于20人,则免笔试,考生直接参加面试环节考核。具体安排详见附件1。

参加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后,按笔试或专业技能考试成绩1:3进入面试环节。按照笔试占40%,面试占60%计算总成绩,取小数点2位。

六、对参加面试人数不足1:3比例的,实行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控制

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对达不到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考核、体检阶段,相应招聘岗位计划取消。

七、友情提示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进入学校。

2.请考生认真阅读考试有关须知,严格遵守考场纪律。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考试结束后,经监考老师允许,方可交卷有序离场,考生严禁将试卷、答题卡及草稿纸带离考场,如有带离除视作违纪外,考生还需承担法律责任。

3.笔试开考30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生未按照笔试准考证提示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或迟到超过30分钟的,视作主动放弃。

4.考试期间,严格遵守考试纪律,文明参考、诚信应考。除黑色中性笔、2B铅笔、橡皮等考试文具外,考生不得携带其它与笔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已带入考点的,须在监考人员指定位置存放(手机等电子通讯工具需关闭并取消闹钟)。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第35号令),考试期间,如有考生将手机等涉嫌舞弊的物品随身带至座位的,不论是否开机或使用,笔试成绩均作无效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条例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属违法行为,一经发现追究刑事责任。

5.考生进出我校,必须在校门口进行登记,原则上考生笔试、面试结束后迅速离开校园。

政策咨询电话:8846018,感谢各位考生关注。




                                    汉江师范学院

2023年3月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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