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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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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2022年面向校内一名博士配偶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公告

来源:人事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12-31

根据《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人才引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推动创新驱动发展的若干意见》(鄂发〔2017〕5号)精神和《汉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17〕13号)有关规定,为切实吸引、稳定和激励高层次紧缺人才立足我校建功立业,拟考核聘用学校何光晓博士的配偶为我校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此次招聘计划1个,用于考核聘用物理与电子工程学院博士何光晓同志的配偶为我校工作人员。

二、聘用条件

1.符合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通用基本条件要求。

2.符合《汉江师范学院高层次人才引进及管理办法》(汉师校发〔2017〕13号)规定,为我校博士配偶,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且符合我校相关用人规定。

3.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汉江师范学院2022年面向校内一名博士配偶考核聘用工作人员岗位表》)。

三、报名

1.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月5日18:00止。

3.应聘人员需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结婚证、任职经历等证明材料。

四、考核

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动手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应变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分析与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心理素质等方面情况。

面试时间控制在30分钟以内,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最低合格线为70分,考生成绩达到70分才能进入下一环节。

五、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包括心理测试和体检两个部分。心理测试和体检分别由汉江师范学院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和汉江师范学院指定医院负责。

对心理测试、体检合格人员开展政审考察,主要考察思想政治、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须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结束后,由考察组全面、客观、公正地撰写考察材料。

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心理测试、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六、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期满无异议,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为新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国家和省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防疫须知

学校根据属地疫情防控最新要求,落实防疫措施。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招聘单位防疫工作安排,做好卫生防疫工作。参加现场招聘活动的,要遵守现场防疫守则。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汉江师范学院网站(http://www.hjnu.edu.cn/)为本次专项招聘公告、成绩、拟聘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

政策咨询电话:

0719—8846018(汉江师范学院人事处)

招聘监督电话:

0719-8846011(汉江师范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汉江师范学院

2022年12月31日

  • 附件【岗位表.pdf】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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