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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s

关于调整2022-2023学年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的公告

来源:财务处 作者: 发布时间:2022-07-13

根据《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22〕20号)关于“提高个人居民医保缴费标准30元,达到每人每年350元”的文件精神,现将2022-2023学年学生医保费缴费标准调整为每人每年350元(在原320元基础上提高30元),2022年7月1日开始执行,执收学生范围:2022年9月在校生(包含2022级新生)。

特此公告!




汉江师范学院财务处 招生就业处

2022年7月11日

http://www.nhsa.gov.cn/art/2022/7/8/art_104_8398.html#10006-weixin-1-52626-6b3bffd01fdde4900130bc5a2751b6d1

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

十堰校区: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丹江口校区: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

邮编:44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9-884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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