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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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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药品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二次)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2-02

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汉江师范学院的委托,就汉江师范学院药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报名参与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名称:汉江师范学院药品采购项目

二、项目采购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履约期限:配送服务期限为2年。

四、采购预算:15万元(即最高采购限价)。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采购限价,否则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需自行出具盖章的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国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具有药品经营许可证资格并通过GSP认证。

4、投标人必须具备配送服务所需的仓储、运输条件,能够按要求及时将货物配送到位的能力。

5、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以上述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须提供网上查询结果页面截图);

6、供应商须有稳定、合法的售后服务机构及固定办公场所,并能提供稳定的技术支持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提供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磋商实行资格后审。

七、本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残疾人企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报名及竞争性磋商文件购买地点:请于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供应商代表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供应商资格要求所列所有证明材料和资料的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公章)一套到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点:十堰市天津路3号丽城佳苑附楼二楼)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2、如果供应商符合本公告第七条相关政策支持条件,请提供相关证明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3、竞争性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本项目不接受邮购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1、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汉江师范学院官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汉江师范学院

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719-8846026

代理机构:湖北智源鸿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19-8680845

十堰校区: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丹江口校区: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

邮编:44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9-8846111

接待/接访电话:0719-8800198

昼夜值班电话:0719-884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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