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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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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师范学院关于申报十堰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个人情况公示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19-11-28

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十堰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十办发﹝2019﹞78号)文件精神及有关要求,经学校专题会议研究,决定推荐汉江师范学院为十堰市“推动高质量发展”先进集体;推荐金梅同志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先进个人。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11月25日—11月29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电话或邮件的方式向校纪委或人事处反映

人事处,办公电话:0719-8846018,E-mail:hjnursc@sina.com

校纪委,办公电话:0719-8846011,E-mail:yyszjw@126.com



人事处   

2019年11月25日

十堰校区:湖北省十堰市北京南路18号

丹江口校区: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学府路1号

邮编:442000

招生咨询电话:0719-8846111

接待/接访电话:0719-8800198

昼夜值班电话:0719-8846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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