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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教育中心实训室管理岗位职责

来源:     编辑:   作者:   发布日期:2022-07-01

艺术教育中心实训室管理岗位包括指实训室负责人、实训室任课教师(实训指导老师)和物资管理人员。其职责如下:

第一条 实训室安全管理责任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掌握安全和消防常识,不断健全和完善安全防范机制和措施。

第二条 负责实训室的日常管理、环境卫生以及防火、防盗、防爆等安全工作。

第三条 负责仪器设备的管理与维护,低值易耗品的领用与管理。办理固定资产的处置、报增、标贴等手续,做好仪器设备及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做好仪器设备使用、维护登记等工作,落实学年资产清查工作。

第五条 负责收集、整理实训室的基本信息材料和档案资料。

第六条 负责安排落实实训室的卫生清洁工作。做好实训室有毒、有害物品的规范化管理,严禁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第七条 实训室负责人要提前做好教学和实训安排,做好实训室使用情况的记录和检查,并负责人承担学校安排的实训室参观来访的接待、讲解工作。

第八条 任课教师(实训指导老师)负责教学和实训的组织实施,以及全过程中学生的安全管理和教育。

第九条 物资管理人员负责贵重精密仪器设备的使用管理,并做好物资设备的数据填报。

第十条 完成艺术教育中心和相关教学管理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